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宿招〔202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强化和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我市“5512”产业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构建招商引资新格局
1.完善招引工作体系。发挥市投资促进中心牵头抓总作用,以县区园区为招商引资主阵地,市重点产业专班成员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为生力军,市政府驻外办(联络处)为“桥头堡”,驻外招商小分队为先锋队,特聘招商顾问和招商专业机构为重要补充,鼓励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招引项目线索,落实“一网一群一平台”统筹管理机制,形成“专业招商、主力上阵、全市协同”的招商体系。(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2.提升园区招引功能。全市省级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领衔,组织园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员力量,组建招商小分队,常态化外出招商。出台委托招商奖励办法,加强与头部招商专业机构的有效合作。市投资促进中心每月分析报告市管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等,全市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3.调整重点招引区域。结合我市产业基础,重点围绕长三角等重点城市,把更多招商力量集中到苏锡常、温台甬等重点区域,全域推广宿州杭州产业园区共建共享机制,精准匹配更多优质资源;同时拓展山东、河南等地农副食品、机械装备等产业,锁定目标集中攻坚。(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二、打造招商引资新模式
4.聚焦集群招引。突出“5512”产业导向,持续推进“百企千堡垒”产业集群招商攻坚行动,紧盯本地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围绕其上下游链上关键环节,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和生态合作伙伴,切实以存量固链、增量补链。各县区园区要拉高标杆,年度招引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投资总额占比超45%。(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5.推进招大引强。引育壮大重点产业链,瞄准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及细分领域领先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链主型龙头企业招商,引进标志性、引领性项目。各县区园区要发挥主体作用,每年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6个,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市重点产业专班牵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外办事处每年提供50亿元以上有效项目线索不少于1条,10亿元以上有效项目线索不少于5条;专班成员单位每年提供10亿元以上有效项目线索不少于3条。(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6.发挥资本作用。对接联络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高校院所以及各类企业,储备更多优质产业类项目资源。更好发挥各类社会资本作用,赋能产业集聚发展。建立市县招商部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开发区“四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产业培育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7.开展精准推介。按照“1+1+10”模式,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开展“百场千企恳谈”活动,即:每次锁定一个产业、邀请一个商协会和10余家企业,开展招商推介,摸排项目线索,洽谈意向企业。各县区园区每年组织产业专场推介不少于10场,全市组织活动百场左右。(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商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8.善用资源禀赋。归集全市各类开放应用场景和优势资源,集中统筹谋划。市直各产业专班、职能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围绕各自主管领域,定期征集发布创新应用场景;发挥矿产、农业、旅游以及林权、碳权、风光能等优势资源,匹配清洁能源、先进材料、高端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产业集群项目,以更大的市场机遇吸引优质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三、完善招引政策新体系
9.集成供给政策。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措施,突出政策制定合法性、程序性、公平性。围绕支持企业良性生长,支持各县区园区出台产业发展、科创技改、人才招引、金融服务、品牌建设等政策举措,提升政策供给的精准度。归集各行业领域现行有效惠企政策,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导引并定期更新完善,给予招商项目精准支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0.落实外资政策。落实落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等吸引外资政策举措,完善重大外资项目招引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与国际化招商合伙人合作机制,拓宽外资项目信息渠道。各县区、园区要积极落实“徽动全球”合作伙伴计划,梳理主导产业招引需求,每年引进合同外资额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不少于1个,赴境外开展外资招引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四、优化项目管理新机制
11.健全项目服务机制。建立“管招商、管项目、管企业、管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打造招引项目服务闭环,设立企业服务专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对“四未”项目(洽谈未签约、签约未开工、开工未入库、入库未纳统)实行闭环管理,力争新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达到60%。(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2.完善项目流转机制。全面提升项目招引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项目招引协同联动和闭环管理。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领导直通车制度。建立首谈招商项目流转承接共享激励机制,首谈单位承接能力不足的,鼓励项目在市内流转,并给予推荐单位加分激励。(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3.优化信息通报机制。每周调度各载体及责任单位项目招引工作动态,每月评选典型案例和最佳实践,每季度对实际利用省外资金、落地重大项目实绩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五、强化招商引资新支撑
14.强化招引载体建设。加大资源要素的统筹调配力度,谋划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发展载体,进一步提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吸引创新要素、优质项目加快集聚。持续开展工业集中区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加快低效用地用房腾退进度,多措并举拓展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5.构筑良好产业生态。引进创业孵化、中试熟化、创业投资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成立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大力培育引进研发服务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完善金融信贷、现代物流、法律会计、品牌推广、数据交易、信息咨询等服务,构建多元化产业业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6.增强招商队伍活力。探索建立市场化引进、企业化管理、专业化培育的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招商人才引进力度,配优配强各级招商队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调动招商人员的主动性、创造性,激励招商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宿州市“双招双引”产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