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市招商引资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
2.比选人名称: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3.项目概况:计划选择一家具有丰富经验的广告传媒机构,制作宣传片介绍推广宿州市招商引资工作。预算价15万元。
拟选取一家代理服务单位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代理范围由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二)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代理费以及与开评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费(含开评标活动发生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000.00元。上述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二、参加比选企业资格条件及要求(资格评审)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
2.招标代理机构须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网上截图一份)。
3.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参与报名单位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能够在2个自然日内按照要求编制完成招标文件(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需是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名录登记库中人员(提供网站人员登记信息截图),项目负责人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内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三、综合比选办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人员配备:25分 2.企业业绩:25分 3.从业行为:20分 4.服务质量:20分 5.服务报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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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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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人员配备 |
项目负责人 (1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基本分5分,同时具有执业注册证书的加5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服务类采购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加满5分为止。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招标代理合同,及代理项目招标公告截图。 |
一般技术人员(2人) (10分) |
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加5分,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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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企业业绩 (25分) |
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外每增加一个2022年1月1日以来提供一项服务类采购项目业绩,加5分,最多加满25分。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招标代理合同,及代理项目招标公告截图。 |
从业行为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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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20分) |
得分70分(含70分)得基本分10分,得分70分(不含70分)-80分(含80分)的,得15分,得分80分及以上的得20分。提供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中本单位综合评定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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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报价 (10分) |
有效报价 |
不超过本项目规定的控制价,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以及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不通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外,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C计算方法 |
基准价按以下方式计算:1.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2.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5<M≤1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3.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10<M≤20时,去掉二个最高报价,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4.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20时,按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去掉报价高的M×10%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和按由低到高顺序去掉报价低的M×10%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后,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C值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除C值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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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得分 |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4位小数(四舍五入),将计算求得的评标基准价C值为基准价,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 |
四、比选程序
1.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评审,评审合格后对综合比选办法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有排序的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相同时,由比选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
2.递交比选材料的代理机构少于3家的不开标比选;
3.评审小组由 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按相关规定组建。
五、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1)比选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服务工作主要人员一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5)报价函;
(6)招标服务方案;
(7)其他材料。
2.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纸质比选申请文件3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5日(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收比选申请材料)。
2.比选时间: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如遇特殊情况变更上述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在网站进行公告)。
3.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24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说明
1.服务合同待比选结果确定后由中选人与比选人协商确定。
2.服务要求:企业及其代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工程代理服务工作。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249号
联 系 人: 孔肖 黄宇
电 话: 0557-393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