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关于征求《关于全面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我市“双招双引”工作,谋求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更大成效,促进双招双引工作“提质量、上台阶”。市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形成《关于全面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实名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6日。
联系人:崔海岩 电话:3932322 邮箱:553570362@qq.com。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起草说明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去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作出“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欠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动能”等重要指示。2021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如“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扩大有效投资”等11个方面的大政方针和“双招双引”密切相关。省委、省政府也通过相关会议、文件等形式推动、指导全省“双招双引”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单位充分参考省委、省政府《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安徽省加强长三角地区人才交流合作工作方案》等文件,以及苏州、青岛等地双招双引相关做法和政策。《实施意见》成稿后,先后两次发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共45家单位征求意见,收到16家单位反馈47条建议,采纳和修改性采纳34条意见。《实施意见》先后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向分管市领导进行了汇报。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目标任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保障4项内容,逐项说明如下:
(一)在目标任务方面。提出至2025年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目标,力争实现新的跨越。
(二)在招商引资方面。一是突出产业导向招特引优。包括打造先进制造业投资洼地、鼓励引进高新技术项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突出特色产业基地招商4个重点。二是健全重点产业招引机制。包括推行产业招商链长制度、完善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投资需求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三是承接重点区域产业转移。持续推进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招商活动。四是围绕产业园区开展投资促进系列活动。切实搭建好投资平台。五是转变招商方式推动工作创新。如推进资本招商、中介招商等,制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参与招商引资的稳定支持政策、以奖代补政策。
(三)在招才引智方面。该板块重点是将零散的政策举措予以整合归纳,总的原则是“人有我有、我有再优”,在延续相关扶持政策的同时适度创新。一是大力引进领军人才。围绕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突出高位推动,提高全职引进人才补贴额度。二是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对于优质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首次明确“最高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推进“宿州·创客城”建设。重点对市“人才30”条部分政策条款进行补充,如评选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实施留学人才创业扶持计划等。四是做优做强人才平台。推动各类创新平台、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定奖励。五是推进市场化招才引智。创新提出驻外人才工作站和“人才飞地”建设等,完善市场化引才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和帮助招才引智。六是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提出创新融资模式、提供政策性担保、加快人才行业协会培育、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等措施。
(四)在保障机制方面。一是完善领导体制。成立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县区园区主体责任等。二是严格考核督办。将“双招双引”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实施正向激励。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全市统筹,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宣传,讲好“宿州故事”,营造浓厚氛围。五是实施容错免责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原则,鼓励干部职工在工作上大胆探索、大胆创新。
关于文件落实,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附件2:征求意见稿
关于全面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扩大有效投资、强化科技创新的系列精神,发挥好招商引资的项目主渠道、招才引智的创新源动力作用,切实加快宿州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人才第一资源不动摇,把“双招双引”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进一步突出“双招双引”在培育我市发展新动能中的地位,牢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政策导向和责任导向,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招大商、聚人才,为建设宿州“一城两区三基地”提供强大动力。
坚持产业集聚、链式招引,大力实施“海外引智”“科技人
才·智汇宿州”等重点人才工程,紧紧依靠招商带动、人才引领、创新驱动促进传统动能提升和新动能增长。至2025年,全市实际利用内资年均增长1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以上,实际利用省外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年均新增亿元以上先进制造项目300个以上,年均新增10亿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集聚国家级领军人才30人、省市级领军人才300名,高级人才3000人,集聚创新创业大学生3万人。新成立10家左右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组建5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扶持科技人才团队200个。
二、深入推进招商引资
(一)突出产业导向招特引优。围绕全市“5+5+N”产业集群建设,突出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强化产业研究,在政策、资源、力量等方面给予倾斜,力促一大批高质量、高体量、高效益的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对于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涉及产业空间、产能压减、能耗排放等指标的,实行全市域统筹,确保高质量产业项目按需落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打造先进制造业投资洼地。突出重点制造业企业招商,精准制定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清单,用好行业商协会等各类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对500强企业、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设立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或内资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年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或内资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业项目,在法定权限内给予“N+1”特殊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对当年度单个项目设备投入2000万元以上,按照设备投资额给予最高10%的综合奖补,奖励额度最高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鼓励引进高新技术项目。把招引科技创新企业摆在首要位置,在人力、时间、精力上高度倾斜。招商、科技、税务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聚焦首位产业、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自项目签约起入库管理。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五年内每年滚动遴选()家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成长性好、研发投入大的创新型企业形成《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库》,自入库当年至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止,每年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给予奖励,最长不超过五年。对全市范围内新设立的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库,并享受同等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供应链管理、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招商,不断完善产业服务功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向“制造+服务”转型,每年组织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认定,对新认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二)健全重点产业招引机制。推行产业招商链长制度。组建重点产业“双招双引”工作组,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顶层设计,实施“制定一个产业全景图、对接一个高端产业协会、对标一个权威研究机构、举办一系列高层次产业合作论坛、明确一个重点招商区域方向”“五个一”工作法,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完善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储备库建设,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签约清单》,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项目进入“两单”管理,及时建档立卡,重点调度(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建立企业投资需求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实施首招负责制、联合会审制、交办督办制等制度,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营商部门,持续开展企业走访回访、跟踪服务、督查调度等工作,协调各载体、市直职能部门帮助投资企业解决落地、经营等各环节的问题,加速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投资促进中心)
(三)承接重点区域产业转移。持续推进聚焦长三角地区定向招商引资,市级层面组建长三角专业招商机构,在沪苏浙产业转移集中城市开设对接窗口,各县区园区发挥好驻外招商组、委托招商机构作用,搭建好供求对接桥梁,打通产业有序转移与精准承接通道。从沪苏浙转移到相关园区的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继续聚焦珠三角、京津冀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投资促进活动,创造条件开展港澳台、欧美等重点区域经贸和招商活动。(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四)围绕产业园区开展投资促进系列活动。抢抓省市共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政策机遇,着力培育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高地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各级产业园区要坚定“工作重点在招商,关键核心在项目”思维,结合各自产业实际和工作实际,持续开展“投资促进年”“项目集中攻坚年”等行动,搭建投资平台,策划好招商推介、产业对接、产业论坛、行业峰会、展览展示等特色活动,推动园区成为外来投资企业进驻的主阵地、主战场,推进一批示范性项目签约落户。鼓励市管各园区和各县区开发区通过选派、聘用、委托等多种方式,组建专业招商队伍;鼓励各地制定招商引资正向激励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全力以赴抓招商引资。推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综合评价和全市省级园区综合考核评价深度衔接,对成效突出的园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财政奖补和300亩建设用地计划奖励,并在园区各类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五)围绕工作创新转变招商方式。推进资本招商。壮大市级相关产业基金,积极承接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引进、撬动民间基本参与,重点支持培育、发展首位产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撬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落地。鼓励各县区、省级开发区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围绕产业定位加快主导产业、重点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探索中介招商。研究制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参与招商引资的稳定支持政策、以奖代补政策等,在约定期限内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稳定工作经费,引进企业形成税收的,按企业增值税年度纳税额地方留存部分的7%给予财政奖励,单个企业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突出特色产业基地招商。围绕我市现代农业主导产业,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积极引进一批沪苏浙百强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果蔬加工、种子研发企业落户“两园一区”,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黄淮海智慧物流园、烧鸡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和平台赋能优势,在资金、市级招商引资推介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项目进基地,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三、聚焦聚力招才引智
(六)大力引进领军人才。围绕主导产业、战新产业、现代农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领域人才需求,高位推动招才引智,每年由市领导带队集中开展1至2次人才招引活动。对引进的顶尖人才、特需人才及其科研团队,在宿创办科技型企业,最高可获1亿元科研经费资助。对全职新引进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际领先水平科学家、中国“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等,经认定后视人才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600万元生活补贴。积极探索“人才团队+产业+园中园”引才模式,实施“双创英才”计划,每年评选1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万至5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宿州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顶尖人才,给予个人最高200万元生活补助,公司最高50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七)鼓励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院大所及其领军人物在我市设立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端研发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和研发转化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云计算、大数据、量子科技、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质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落地运营补助。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宿州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分类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支持;入选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市、县区(园区)各按省支持资金50%资助。高层次人才携带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我市实现成果转化,经认定,按其实现新产品增加值10%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八)推进“宿州·创客城”建设。举办“中国云都·智启未来”暨宿州市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发布系列活动;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实行“揭榜挂帅”。建设宿州创业基地,运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实施“才聚宿州”“智汇宿州”行动,打造“宿州·创客城”。大力扶持有发展前景的青年(大学生)创客,视项目情况最高给予50万元贷款贴息。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每年选出2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实施留学人才创业扶持计划,符合条件的给予10万至50万元资助。鼓励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国家、省奖项目市财政按1:1配套奖励;一年内实现成果转化,经认定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所需经费市、县区(园区)各承担50%。(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九)做优做强人才平台。与中科大(先研院)、南农大等高校及上海科创办深度合作,支持中科大技术转移宿州分中心、市小型超算中心和生物医药、量子通信、新材料等平台建设。整合淮海现代农业研究中心,培育、引进研发机构开展育种创新行动,培育小麦、大豆、玉米等新品种。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由同级财政给予200万元、4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给予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十)推进市场化招才引智。推进驻外人才工作站和“人才飞地”建设,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引才大使”、“科技大使”,向符合条件的机构和自然人购买服务,完善市场化引才奖励制度,强化绩效管理,受聘机构和个人每年最高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和10万元考核奖励。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省“特支计划”、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5万至20万元奖补。对通过项目合作方式从市外柔性引进人才的重点产业企业,按引进人才实付工薪30%给予一次性引才奖补,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强化产业人才安居保障,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引进在宿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房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十一)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创新融资模式,设立首期1亿元科技人才发展基金。鼓励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科技金融创新,打造科技金融融合创新试验区,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精尖人才。对获风投的人才企业,可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最高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制机制,保障研发合作、产权转移、技术转让、人才流动、资源共享顺利推进。加快人才行业协会培育,为高层次人才来宿提供专业化服务,或者由其承办国家级高端人才论坛、展会活动的,视引进高层次专家和团队情况,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专窗”,发放““中国云都优才卡”,建设“科技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人才认定、项目申报、配套待遇落实、创业扶持服务等网上统一受理、窗口“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四、强化工作保障
(十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常态化调度“双招双引”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需要市级层面解决的事关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要素保障等重点问题,以行政合力推动全市“双招双引”工作良性运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投资促进中心)。实施容错免责机制。对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十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园区要强化“双招双引”主体责任,坚持把“双招双引”作为一号工程,系统研究谋划“双招双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带头招引、亲自落实,从更高站位、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统一思想和行动,更加积极主动地抓好“双招双引”工作。市直职能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必须抓招商、聚人才的思维,组织和推动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十四)强化考核督办。将“双招双引”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让“双招双引”工作成为衡量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探索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建立人才政策落实督查反馈制度,将“双招双引”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激励干部在“双招双引”工作中敢干事、勇担当、能成事,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市本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奖励对“双招双引”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双招双引”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财政局)
(十五)强化环境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强化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在项目储备、签约、审批、用地、开工、建设、投产、技术和人才引进等各个环节无缝衔接。保障来宿投资、创业、就业人员购房、医疗、社保等。外来投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的子女需入学就托的,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到较为优质的中小学(幼儿园)就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其他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十六)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挖掘整理富有宿州特色的人文、地理、区位、交通、产业、平台等亮点,加大在境内外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增强对国际国内投资者和人才的吸引力。大力总结、宣传我市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成功案例、典型经验和做法等,讲好“宿州故事”,切实营造浓厚的“双招双引”氛围。创新招商引资宣传方式,鼓励各地运用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发布一批时代感、代入感强的宣传作品,会同有关部门评选优秀招商引资宣传作品并给予一定鼓励。(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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