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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摘要)

发布日期:2021-08-18 15:43 来源:站管 编辑: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宿州市先后成立宿州经济开发区、宿州高新区埇桥园区、萧县开发区、砀山开发区、灵璧开发区、泗县开发区、宿州高新区、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和一个市本级制鞋产业基地,共7个省级开发区9大产业承接平台,能够满足各类投资项目空间需要。

 

宿州市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摘要)

一、重点扶持的产业。鼓励先进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云计算、人工智能、纺织鞋服、农副产品深加工、优质现代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等国家鼓励类产业。

二、用地(用房)扶持。对符合省、市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产业且集约用地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用地出让底价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工业用地可由一次性出让方式变为分年租赁方式,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租赁标准化厂房的,由各县区、园区根据企业贡献情况,制定厂房租赁补贴政策。

三、固定资产投资扶持。对生产型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新增生产性设备,追加固定资产投资等类项目,符合相应标准的,给予一定扶持。对科技含量高、贡献率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的产业龙头项目,可代建厂房设施或代购生产设备等重资产,企业分期回购。

四是金融扶持。鼓励各县区、市管园区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培育企业上市。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设工业项目,优先推荐新型政银担合作担保方式进行融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给与一定比例贴息。

五是生产经营扶持。对新设工业项目,根据企业实际贡献情况给予企业和企业高管人员一定年限和数额的综合贡献奖励。在社保、物流、用工、接用电、整体搬迁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

六是总部经济项目扶持。对于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或区域性总部,可给予企业初设奖励、自建或租用办公场地补助,同时依据企业综合贡献情况,给予企业和高管人员一定年限和数额的奖励。

七是优化营商环境。对投资项目全程帮办服务,完善项目审批办理的快速通道,严格兑现有关审批收费减免政策,从严控制和进一步减少各类检查,保障来宿投资、创业、就业人员购房、医疗、社保以及投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企业引进的高级人才的子女就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