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9051521/202409-0000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9-14 发布日期: 2024-09-16 10:48
文  号: 宿招〔2024〕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9-14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信息法规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930337

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16 10:4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0

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宿招〔2024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系统推动招商投资高水平跃升,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高效招商体制机制

1、优化招商工作体系。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推动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园区、市直招商业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承担招商主职主责;加强与各类行业商协会、基金机构、本地优质企业协同联动,形成开放式一体化招商新格局。(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产业专班、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2、引入市场化招商力量。支持各县区、园区优选投资基金、咨询机构以及行业商协会等,在产业咨询、项目路演、基金投资、实训培训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深化与企业合作,引导支持其推介合作伙伴、供应链关联企业来宿州投资。完善委托招商,项目载体单位依规对重大产业项目招引有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及非公职人员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二、形成全市“一盘棋”格局

3、统筹规划引导。紧扣5512产业工程,市、县区(园区)联动培育主体明确、定位清晰、特色鲜明、产业集聚、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编制招商资源图谱、产业链图谱等新工具,确定招商目标,增强靶向招商精准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产业专班、市投促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4、统筹政策协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投资”原则,会同重点产业承载地,制定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指导各县区、园区细化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促中心、各产业专班、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5、统筹政策应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商引资,依法依规诚信履行合同,妥善处理存量。树立“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就是最好的招商”理念,加大技改、设备更新资金投入,大力支持存量企业增资扩产。制定出台补助新产品开发、扶持精品企业发展、支持精品园区建设等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6、统筹监督管理。建立对招商引资相关企业套利和违约行为的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制度。对符合辖区产业定位的首报招商项目予以保护,对报备单位不能实施的项目由市级合理分流。按省政府制定分级报备标准和工作机制要求,进行出台招商引资政策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外资投资政策与项目报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投促中心、各产业专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

7、立足资源禀赋招商。县区、园区在巩固促进现有优势产业基础上,依托我市农产品、矿产品等资源优势,聚焦发力,错位发展。大力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鞋服、户外用品等产业,着眼创新协同、生产配套、订单调配、供销合作等方式吸引上下游企业来宿投资设厂,形成优质传统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投促中心、各产业专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8、强化科创研发招商。推行科创飞地招商,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制造业(产业、技术、材料)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等新型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园区围绕辖区内主导产业建立专门科研机构,与产业配套,为企业共用。坚持招商与招才相结合,有针对性地为招商队伍充实专业人才,确保招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9、实施资本协同招商。完善国企投资机制,加强与优质基金合作,撬动社会资本,丰富资金的有效供给。探索利用参股、并购、返投等股权合作方式推动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招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属国有企业、各产业专班、市投促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0、开展应用场景招商。从给优惠变为给机会,加强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场景开放。市重点产业专班定期发布应用场景需求信息,在产业升级、商贸消费、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持续推出新应用场景。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场景供需对接,实现应用场景、创新产品紧密对接,打造充满活力的场景创新生态。(责任单位:各产业专班、市属国有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市投促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四、打造品牌化招商平台

11、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与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强化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联动。大力弘扬“当自己人、办自己事、宿事速办”服务理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完善“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落实国家支持企业产技创新、技术改造和人才引进等政策。(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2、注重品牌引育。叫响特色产业集群的宿州品牌,突出特色产业甚至细分产业之最、之优、之强,放大产业集群的品牌策划效应。积极探索本土品牌创新、老字号品牌焕新、农字号品牌出新的“宿州方案”。开展“投资机构宿州行”“行业协会宿州行”品牌招商活动。鼓励各招商主体常态化组织团组出境出国开展招商,加强外资项目信息收集和联系对接。(责任单位:各产业专班、市商务局、市投促中心、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3、扩大展会招商。依托展会平台、节庆平台、产业集聚发展平台、产业年会等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抓住企业生态伙伴大会等有利时机,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投资合作推介。围绕5512产业工程,面向全国组织开展项目大赛、技能大赛,发现并引进一批优质项目、优秀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投促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4、加强对外宣传。用好各类宣传及新媒体平台,做好标志性内外资大项目和重大活动宣传。积极开展产业地标宣传推广活动,大力推介区域优质产业空间载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投促中心、各产业专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五、培养高水平招商专业队伍

15、提高集群招商能力。深入研究5512产业及细分赛道,提高对重点产业技术、市场、投资动态的分析研判能力,精准捕获重大项目投资线索,推动匹配度高的中小企业在我市集聚成群。(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各产业专班、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6、提高项目研判能力。完善招商引资事前评估机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做好综合测算、尽职调查等前期工作。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签订合同应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完善招商引资事后评价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局、各产业专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7、提高驻点招商能力。市及县区、园区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设立招商小分队,增派人员常年驻点,积极融入驻点区域产业和经济活动,及时掌握项目信息,实现快速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18、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对招商项目实行全程督办、定期调度,在城区规划、土地供应、项目审批、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环节简化流程,做好项目用地等要素信息互通和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产业专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

六、激活招商工作内生动力

19、激发载体活力。将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纳入激励体系,对新增上规企业、上云企业、上市企业、上榜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等榜单)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先进县区、园区工作经费等激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投促中心)

20、激发部门活力。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容错(免责)机制。对招商工作成效先进单位和招商引资实绩突出的个人依法依规给予一定支持和鼓励,在评先评优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投促中心、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产业专班、市属国有企业)

 

 

 

宿州市“双招双引”产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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