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9051521/202212-0000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9-16 发布日期: 2024-09-16 18:2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来源:宿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16 18:2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0

(一)起草初稿

征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后,市投资促进中心学习借鉴外地如上海、广州相继出台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完成了《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817日分别致函市直相关部门共32家单位征求意见,其中无意见29家,有意见4家,已全部采纳,经过多轮讨论和修改,形成目前《若干意见(送审稿)》。202499日,市长王启荣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市投资促进中心邀请企业家代表列席会议,就会议讨论的《若干意见(送审稿)》议题发表意见建议,3名企业家代表就会议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建议予以全部采纳。

(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因我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上述内容,故无需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

(四)会议审议

2024816日,市投资促进中心党组会对《若干意见(送审稿)》进行审核,同意汇报意见,要求做好后续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五)合法性审查

2024828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202493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六)正式印发

2024914日,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宿招〔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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