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全市“工业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配合全市“工业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方案
宿招(2014)5
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产业招商中心:
为配合全市工业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现就大力开展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产业招商中心,在“全市工业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期间,要明确一名领导全过程负责活动期间的招商引资的组织、管理工作。首先要加强队伍建设,选调能力强、素质高的优秀人员组成精干的招商引资队伍,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产业招商中心,要求在8月30日前,将各单位负责领导人名单报送市招商局,联系人:马杰,传真:3930268。
二、开展精准招商和项目对接活动
1、围绕本地首位度产业和主导产业梳理项目线索编制《招商指导手册》。摸排产业的上下游和配套企业,明确招商的重点区域和方向,开展精准招商。
2、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现有的在谈项目、协议项目、合同项目,强化跟踪对接,力促早日开工建设。
3、选准产业、项目,谋划招商活动,明确招商区域。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厦交会”、“深圳高交会”、安徽省政府与台资企业(昆山)经贸合作恳谈会等等活动,积极参与,主动出击。同时,依据各地产业和特点,依托“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围绕世界500强、各行业国内100强、央企、上市公司等企业,大力开展招商活动。各县区、市管各园区要针对下半年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认真拟定方案,具体活动方案要及时上报市招商局。
4、各县区、市管园区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活动期间每月要加大亲自外出招商的频率,踏踏实实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活动期间,各县区、市管园区,要在不同的招商区域分别召开招商推介会;根据本地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组织专项推介会;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地区积极组织本地籍人士召开老乡座谈会。
三、目标任务
1、活动期间,各地拜访客商中,原则上以工业企业为主,不少于80%;其中,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的比例不低于60%。市高新区引进的现代服务业可以认定为工业企业予以统计。
2、各县区、各类园区新签订投资规模亿元以上协议或合同项目不少于15个(其中合同项目不少于10个);市直各部门签订协议或者合同项目不少于一个。
四、组织管理
1、针对各县区、市管园区和市直各单位招商活动的开展情况,实施一周一报告、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各县区、市管园区由各地招商局(招商中心)负责活动开展情况和项目推进情况汇总上报市招商局;市直单位由各招商中心牵头单位汇总上报市招商局。
2、调度内容:一是调度外出招商情况(上报外出人员时间、地点、企业概况、企业负责人名单、照片资料等);二是调度新签订协议、合同项目;三是调度合同项目开工情况。
3、活动期间,依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以“宿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进行通报。
4、考核。市招商局每月深入各县区、市管园区、市直各招商中心进行考核。百日攻坚活动结束后,将对招商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并将结果纳入招商引资年度考核中,该项活动分值为20分。按功效系数法综合积分。
五、考核标准
1、活动组织管理。(20分)
2、外出招商情况。(20分)
3、签订合同、协议数量。(30分)
4、开工项目数量。(30分)
5、加分标准:每签订一个投资规模超5亿元的合同项目加2分;每开工一个投资规模超5亿元的项目加5分;合同项目为国内100强、央企、国内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加2分,合同项目为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加5分。(项目为工业项目,不重复计算)
宿州市引资招商局
二0一四年八月十九日